科学消费 及时维权 太原消协发布“双11”网购警示
来源:山西法制报 2023-11-07 19:48:57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日前,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双11”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持清醒、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及时维权。

  每到“双11”,商家都会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下单前要认真阅读各平台和商家的预售及促销规定,详细了解定金及尾款支付时间、退还条件及优惠券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尤其需要注意,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或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此商品,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切勿冲动支付定金,也不要忘记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同时,消费者要多思量购物是否为自身需要,做到理性消费。

  消费者要尽量在官方旗舰店和知名直播间购买商品。同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购买商品时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要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特别要对以短信、链接、支付宝、微信等脱离平台的私下付款方式保持警惕,要与平台方多渠道进行核实。

  商家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给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正规渠道下载App。购物时仔细阅读各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相关隐私政策及条款,非必要不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如果发现App过度获取或者非法获取隐私信息,对个人信息安全存在威胁,第一时间截图并保存凭证,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发票等购物凭证是依法维权的重要依据。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并索要发票。在购买后及时截屏或录制商品的广告宣传、直播画面、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防止商家下架直播视频等无法进行维权。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或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未能处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责任编辑:宗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