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1小时打7次110 一查案底 竟是半年内“再犯”
来源:今晚报 2026-01-13 16:40:29

  “110是守护群众的‘生命热线’,绝非酒后发泄的工具!”去年12月25日,公安宁河分局芦台派出所快速办结一起恶意拨打110案件,违法人员侯某某因短期内屡次寻衅滋事,被依法从重处以行政拘留12日处罚。

  2025年12月24日21时至22时,宁河芦台派出所接警平台在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的间隙,突然涌入多通无效来电。报警人侯某某在电话中言语含糊、情绪亢奋,既未说明具体警情,也无正当求助诉求,仅以琐事反复纠缠接警员,短短1小时内先后拨打芦台派出所报警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共计7次,严重占用警务资源,干扰正常接处警秩序。

  接警民警第一时间核查来电信息,并快速锁定侯某某身份及落脚点。经查,侯某某此次违法行为并非初犯——2025年7月21日,他就因拨打110寻衅滋事被公安宁河分局行政拘留9日,距离此次违法不足6个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2025年12月25日凌晨,民警依法将侯某某传唤至派出所。面对证据,侯某某对酒后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10接处警平台承载着打击犯罪、救助群众的重要职能,每一通无效来电都可能延误真正的紧急求助。”办案民警介绍,侯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且符合“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经依法审批,芦台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及第二十条第四项从重处罚规定,对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