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展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共同选编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天津法院审理的“‘面对面+背对背’妥善化解短暂婚姻中的彩礼返还纠纷”入选。
刘某(女)与赵某(男)结婚共同生活五个月后,刘某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则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未生育子女为由,要求刘某返还全部彩礼30余万元。庭审中,双方都认为自己委屈,情绪激动、难以沟通,就彩礼返还数额争议较大。人民法院经研判,认为该案如简单依据法律条文裁判,难以实质化解矛盾,甚至加剧对立情绪,对双方后续生活及社会关系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家事调解程序,为当事人解“心结”。
“我们先是组织‘面对面’沟通,打破信息壁垒”。法官和调解员为双方搭建直接对话的平台,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表达诉求与顾虑。赵某表示,其给付的彩礼数额较高,担心因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不予返还,这会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刘某表示,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心操持家庭事务,系赵某原因导致婚姻无法持续,短暂婚姻已对其造成伤害;其收到的彩礼已部分用于家庭消费,如判其全部返还,很不公平。通过面对面沟通,双方减少了因信息差引发的误解,也将积攒的情绪悄然释放,矛盾得以缓和。
了解完情况,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开始进行“背对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深度沟通法律适用,答疑解惑。法官认真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规则的规定,告知赵某:在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其要求返还全部彩礼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刘某: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其负有返还部分彩礼的责任,同时,还会根据离婚过错等事实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保护其财产权益。法官和调解员逐步打消双方对“调解不公”的疑虑,缩小意见分歧。
很快,双方重新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协商。法官和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从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情感纠葛、时间成本等方面条分缕析,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抓住过去的心结不放并无益处,以积极心态迎接崭新生活才是对人对己负责。同时,赵某也对刘某在婚姻中的付出表示认可,刘某亦对赵某要求返还彩礼诉求背后的经济压力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自己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等费用后,刘某自愿向赵某返还部分彩礼。双方还就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实现问题的一揽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