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2025-12-22 15:36:35
朝夕相处的伴侣,却趁女友外出之际偷配其母亲家门钥匙,入户盗窃近1.5万元现金。今年,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罪案件。
某晚,韩某某趁女友楼下跑步之际,偷偷从其包中翻出女友母亲的家门钥匙。转天上午,韩某某在附近的开锁店配制了一把相同的钥匙,并于当晚将原始钥匙悄悄放回女友包中,神不知鬼不觉完成了作案前准备。两天后,韩某某携带偷配的钥匙,来到女友母亲的家中,撬开主卧室衣柜抽屉,窃得现金人民币近1.5万元。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韩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韩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犯罪距其刑罚执行完毕不足5年,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到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额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
红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韩某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