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好“维权锦囊” 法官教你如何取证
来源:今晚报 2025-11-11 14:20:09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到了,预售、订金、满减等营销手段让人眼花缭乱。在这场全民购物狂欢中却也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静海法院独流法庭选取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派送“购物普法大礼包”,助力各位“尾款人”快乐“剁手”。

  案例一:直播间购物后商品存在问题 如何维权

  李先生在某商贸公司直播间下单购买了价值1.1万元的一对文玩核桃,在收到货后第9天发现核桃上存在孔洞,李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商家认为李先生在收货后未尽到及时检验的义务,孔洞系李先生人为因素造成,现已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时限,故拒绝退款退货,但商家提出可以更换一对新核桃的解决方案。

  李先生认为该孔洞系核桃自身存在的虫洞,其超时提出退货系因文玩核桃需要“打底”,因平日工作繁忙,其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是否存在孔洞瑕疵。双方经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将该商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商贸公司退一赔三。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双方举证质证,李先生确未在收货后7日内提出异议,对于该孔洞形成的原因双方均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亦不申请司法鉴定。后经承办法官多番劝解,商贸公司同意退还李先生8000元,李先生亦同意将文玩核桃退还商家,双方即时履行,李先生当场撤诉,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参与直播购物时,最好将直播购物的全过程以录屏的形式留存,方便确认直播间购买的商品与实际收到商品是否一致。在收货后,消费者应及时仔细检验商品,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收货证据。

  案例二:所购买的商品存在使用痕迹 如何处理

  莫女士在线下门店看中了某品牌价值3600元的黑色冲锋衣,想要当作生日礼物,但因没有自己的尺码,于是莫女士通过该品牌在某线上商城的旗舰店进行下单,收到货后,莫女士发现该冲锋衣存在多处污渍,有明显的使用痕迹,便向客服发送了照片及视频,客服表示没有库存无法更换,只能退款退货并赔偿莫女士100元。莫女士认为该商家销售有明显穿着痕迹的衣物,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且其承诺7天无理由退换,却只能退货不能换货,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同时,莫女士购买冲锋衣当作生日礼物,意义重大,商家的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故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线上商城联系该品牌客服说明情况,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商家认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确实未尽到合理的检查义务,但是其提出退款退货并补偿100元的方案合理可行。随后,承办法官耐心倾听莫女士的诉求并疏导其情绪,同时,法庭也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作为品牌经营者要严格把关商品质量,如实披露商品信息,对于退货商品再次上架售卖要做好评估,切勿影响后续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后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退款退货并承担退货的运费,同时补偿莫女士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示:对于消费者而言,网购时要提高警惕,及时验货并保留证据,遇到权益受损时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客观表达诉求。对于商家而言,要诚信经营,确保商品信息准确真实,严格把关商品质量,发货前认真检查商品质量、数量,避免顾客产生不愉快的购物体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积极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