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2025-09-30 10:21:18
原本是一起迷信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却在被诈骗钱财后起了歪心,效仿骗子的手法骗取他人钱财……从“被害人”到“被告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张(已另案处理)自称有“法力”,是“风水师”,会“算”、会“破解”、会“改命”。师某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老张,老张以看风水、看面相“去煞”等为幌子,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师某钱财。被骗后的师某发现这种利用他人焦虑和迷信心理行骗“来钱快”,便也萌生了效仿行骗的念头。
2024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师某自称“风水师”,利用封建迷信,编造虚假事实,以被害人及其家人存在危险等名义,谎称自己能够消灾除煞,骗取被害人钱款10.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师某主动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武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师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