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名牌 再以正品折扣价卖出?
来源:浙江法制报 2023-12-19 07:45:57

  大批量购买仿冒知名品牌的假货,再以正品折扣价格转卖,7人一年内卖了200多万元。近日,经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上虞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作出判决。

  原价2400余元的某品牌连衣裙,某网店折扣代购只要1300余元。2022年10月底,绍兴的冯女士在某网店下单购买了一条心仪已久的连衣裙。谁知收到货后,这件“品牌”连衣裙漏洞百出:品牌LOGO印反、标签打印贴牌、做工粗糙……

  “详情页写着正品折扣代购,这明显货不对板!”冯女士随即联系商家退货,对方却推三阻四。气愤之下,冯女士当即报警处理。原来,冯女士购买的是仿冒某品牌的假货。警方调查后,店主郭某等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抓获。

  “这家网店刚开店时的确是从实体店拿货的,但卖正品来钱慢,郭某于是联系了一家专做某品牌假货的店铺进货。”承办检察官介绍,买家下单后,郭某便将衣服型号、尺寸、收货地址统一打包给假货店的张某,由张某负责直接发货,郭某赚取差价。经审查,自2022年以来,在未经过某品牌授权的情况下,郭某等人通过在网上开设多家店铺,以进价两倍的价格销售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累计销售金额220余万元,违法所得110余万元。

  上虞检察院以郭某等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7名被告人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禁止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服装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活动。

  此外,郭某等人的侵权行为,给某品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对该品牌的声誉和影响力造成巨大损害。案件办理过程中,郭某等人虽表明有退赔意愿,但迟迟未进行实际赔偿。在检察官建议下,某品牌公司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虞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帮助某品牌公司追回损失120余万元。

责任编辑: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