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韶关日报
2025-03-19 14:11:30
曲江区消委会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全面落实消费投诉即办工作,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因安装不锈钢材质防盗网“货不对板”引起的消费纠纷,商家退回消费者差价3000元,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
2024年11月,消费者胡女士通过口头协议,委托某商家安装不锈钢材质防盗网,约定单价150元/平方米,总费用7740元。安装完成后,胡女士发现商家实际使用202型号不锈钢(市场价约85元/平方米),胡女士认为其预期材质应为更耐用的304型号(市场价约130元/平方米),遂要求商家退回差价3354元。商家以“未明确约定材质型号”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
今年3月7日,胡女士向曲江区消委会投诉。消委会迅速介入调查,通过走访市场了解行业价格,并组织调解。调解初期,商家态度强硬,坚称“未承诺使用304材质”。工作人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耐心阐明经营者需明示商品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的义务,并引导商家换位思考。最终,商家承认未充分履行告知责任,同意退回差价3000元,并当场转账完成退款。
胡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称赞消委会“热心服务,尽心为民”。该区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消费诉求无小事,向前一步解民忧”,将继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消费维权,接诉即办”原则,打通消费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